从“对簿公堂”到“锦旗相送”: 一个环保处罚案件背后的“双向奔赴”
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·大河报记者高志强牛静芳通讯员睢晓康
近日,一面写着“高效务实暖人心,担当作为助发展”的锦旗,被挂进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的会议室。送锦旗的,是一家曾与分局对簿公堂的企业。从行政诉讼到握手言和,这起环保处罚案件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,更被写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,成为府院联动、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典型范例。

从“不服处罚”到“主动破冰”:一场行政诉讼背后的企业困境
故事始于一家主营卫生巾生产的企业。2021年,为响应VOCs废气治理要求,企业加装了“UV光氧催化+活性炭吸附”设施。然而,由于生产所用原辅材料VOCs含量极低,有组织排放速率远低于国家标准,这套设施实际作用有限,反而带来高昂的运行成本,成为企业的经营负担。更棘手的是,设施已纳入排污登记,企业“不能用、不敢拆”,而省、市层面尚无治理设施退出的具体办法,企业陷入两难。
2023年2月,安阳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,该企业在两条生产线生产期间,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。依据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及相关裁量基准,分局依法拟处以8.255万元罚款。企业认为设施本就“无用”,为此受罚难以接受,遂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在复议和一审均维持处罚决定后,企业又上诉至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,争议陷入僵局。

从“坐等判决”到“主动解题”:创新机制打破政策空白
面对僵局,安阳县分局没有选择“一罚了之”。分局局长郭万明主动扛起责任,重新梳理案件: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既要坚守法律底线,也要回应现实关切。”
2024年6月,铁路中院开庭审理期间,分局主动邀请承办法官一行召开座谈会,将案件细节与企业实际困难和盘托出。法官提出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、兼顾企业合法权益”的指导意见,为案件打开了新思路。会后,分局工作人员陪同法官走进企业,不是去检查,而是去“摸底”——生产现状、成本压力、核心诉求,矛盾开始从“对立”转向“理解”。
问题的症结在于那套“拆不得”的设施。分局迅速组建专项工作组,制定“核查-检测-突破”三步走方案:严谨核查原辅材料,确认企业所用热熔胶等涉VOCs物料符合低含量标准;全程监督现场检测,证实企业有组织排放速率远低于国家强制安装治理设施的标准;最关键的是,借鉴山东省相关经验,创新突破省内政策空白——明确只要企业符合条件,即可提出拆除申请,经研究通过后依法拆除。2024年8月12日,经分局法制领导小组专题讨论,一致同意企业拆除废气处理设施,并同步做好排污登记变更、原辅材料台账管理等事宜。三天后,困扰企业多年的设施顺利拆除。
从“一案解纷”到“双向奔赴”:执法温度与法治智慧的共同诠释
在法院主持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企业分四期缴纳罚款41275元,较原处罚金额减轻一半。法律权威得以维护,企业资金压力也得到缓解。郭万明全程部署、亲自出庭应诉,多次与合议庭法官及企业代理律师沟通协商,其务实担当得到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高度认可。法院专门发出司法建议书,对安阳县分局在行政诉讼中主动沟通、实质解纷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。
因办案成效突出、规则创新,该案被评为全省法院第一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,并被写入今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人大上的工作报告,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。
案件结束后,安阳县分局以此为契机,将“执法与服务并重、规范与温情同行”的理念内化于日常工作,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,持续探索助企纾困的新路径。从“对簿公堂”到“锦旗相送”,这起案件见证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,更诠释了新时代生态环保执法的温度与智慧——当行政机关敢于担当、勇于创新,当司法机关善于引导、促成和解,那些看似无解的困局,终将找到破题的方向。而这,正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。
